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及人事设置
- 索引号
- 01525720-4-/2019-0217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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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21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及人事设置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区一级行政机构,正科级。
一、人员、机构设置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4个股级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文教政法股(工作人员1人),经济发展股(工作人员1人),宗教股(工作人员1人),局领导干部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岗位职责
(一)领导干部
1.局长,职责任务:主持区民宗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职能;了解掌握全区民族宗教情况,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宗局汇报主要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联系;签发区民宗局的各种文件及有关上报材料等。
2.副局长岗位1,职责任务:负责宗教事务、防范和处置邪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管理、信访、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计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宗教股。完成局长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副局长岗位2,职责任务: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设、财务、扶贫(含“挂包帮”“转走访”)、依法治区、综治维稳(含反恐、缉枪治爆)等工作,分管文教政法股、经济发展股。完成局长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主任,职责任务: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印章;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书收发/档案岗,职责任务:协助主任工作,承担内部行政管理、文秘、档案、工青妇工作;具体负责电子政务、机要、保密等工作。
(3)文秘人事岗,职责任务:协助主任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文秘、会务、信息、信访等工作。
2.文教政法股
(1)股长,职责任务:负责民族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技等方面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承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事宜,承办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
3、经济发展股
(1)股长,职责任务: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调研;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负责有关项目资金、专项贷款的项目储备、论证、申报、统筹、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储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资金划拨等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报账工作,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4.宗教股
(1)股长,职责任务: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性事项的申报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帮助区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承担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信访工作;负责朝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邪教工作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