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32928112-0/202404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4-10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9月2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0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分解整改工作。二是压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局党组书记督促党组成员迅速召集分管股室(中心、所)负责人,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初步整改方案报局党组研究。三是反复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队深入乡镇(街道)走访调研,听取基层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到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涉及整改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方案,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

(二)担当负责,全力整改销号。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做到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保障措施“五个明确”。一是清单化抓整改落实。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按照“五个明确”要求制定了整改落实细化分解表,并由班子成员带领整改,督促整改,跟进效果。二是联动式抓整改落实。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联动,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单位内部业务工作的,由局办公室协调相关股室(中心、所)责任人共同解决;涉及需要外单位配合的,由主要领导及时对接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涉及需上级支持的,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请求帮助。三是销号制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督促责任人按问题分类抓好整改落实并逐一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始终坚持抓整改落实与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千方百计确保各项目标完成。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令限时办结,确保整改时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局党组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健全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全程监督指导。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局党组会议,并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拥军优属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将“八一”“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活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驻隆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活动等列入双拥工作重点。二是加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10余次,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场(次),为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解决好反馈问题,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专题调研1次,接受并通过市人大执法专项检查1次。三是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与财政对接,及时拨付立功受奖军人家庭59户12.4万元奖励金。

2.主动服务,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一是全面核实,精准落实补助政策。与各乡镇(街道)全面核实60周岁(含)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情况,对优抚对象中为低保、特困人员未申领生活补助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全部按政策纳入补助。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民政、人社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每月定期比对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低保、死亡等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性。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局主要领导积极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多次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已拨付历年欠拨各类补助资金1600万余元,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四是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3.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工作。一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退役军人建档系统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清理,对统计情况定期比对,确保动态数据准确。二是责成分管领导从严从实抓好政策落实,督促业务股室加强学习,精准落实优抚政策。三是利用送达立功喜报、走访慰问等工作契机,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局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业务督导,督促政策落实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认真研究制定了2023年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考评细则。

4.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7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3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2次。二是坚持每周一定期召开一次班子碰头会,就上周工作进行小结,统筹安排本周工作,党组班子成员之间既做到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三是主要领导2次到昆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完成全年对接企业8家以上和签约2家的工作任务。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教育之责、管理之责、监督之责。二是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抓手,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有效规避行业风险,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四是修改完善了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引导干部职工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时,加强工作成效和经验总结。

2.履行监督责任,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对接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派驻单位的重点工作、行业特点,督促开展“三重一大”风险点排查,做到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督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加局党组会议,全程监督重点工作议事决策过程。三是针对退役军人诉求的重点内容,及时与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加强分析研判和监督提醒。

3.持续纠治“四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党的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二是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乡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主动到财政、医保等部门加强业务对接,广泛听取基层和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调研结果研究制定简化办事程序具体措施4条。三是重新修订完善《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结对子”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带头走访联系人,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走访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4.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一是对反馈采购程序不严导致办公用品、军休服务等相关资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健全采购内控制度。二是完善相关台账。迅速收集整理2021年至2023年年画发到乡镇(街道)的物流送达凭证和乡镇(街道)签收名单及分发明细表,形成规范台账、规范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报销审核,组织开展部门内部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培训学习,强化干部财经法规意识,形成懂法守法用法、互相监督的氛围。四是修改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申请流程和车辆运行轨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扛牢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2023年7月以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重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党组成员到挂钩支部讲党课4次,政策宣讲4次。二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统领业务工作,将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三是“三挂三促”责任制落实成效明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形式更加丰富,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加明显,党建促业务成效大幅度提升。

2.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化。一是局党组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严格“四同步”要求,党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得到有效融合,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智慧党建”相关要求。二是局党组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及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向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逐一征求党员转出意向,及时组织相关街道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做好沟通对接,2023年12月开始已经按党员转接关系的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分管领导督促军干所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范使用资金审批程序,修改完善了军干所财务管理制度。

3.强化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支委成员认真审核党员个人发言材料,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是规范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召开。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丰富“主题+专题”活动内容,用好红色教育基地,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紧盯反馈问题,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高质量组织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员负责收集整改成效台账,并针对台账存在问题督促各股室及时完善上报。

2.认真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全力开展死亡人员多发资金追缴工作,明确了整改时限。二是向各乡镇(街道)印发了《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优抚相关业务经办规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每月比对,落实动态管理,加强与社保、民政和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实时更新人员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三是业务股室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级各部门反馈的疑点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到业务股室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

3.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屡改屡犯。一是扛实党组主体责任,对文风不实、应付过关等情况,发生一起严肃批评一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压实分管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上报的各类材料必须由分管领导逐一审核,不良文风得到了全面纠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局党组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忧患意识,将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领导,跟踪问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督促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担当尽责,层层抓好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由分管领导跟踪落实,限期整改。

(三)务实作风,完善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三化”,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用扎实的作风有效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13788;联系地址:隆阳区象山路象山小区97号;电子邮箱:ty2213788@163.com。

来源:区纪委监委清风隆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