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2-050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5-04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的内容:保密审查单、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主要事项处理、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及考评奖惩等。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类型分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
(一)长期性公开内容在每年的1至2月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二)阶段性公开内容在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三)临时性公开内容在每月第一周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第四条 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备案工作,并按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