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58736667-6-/2016-010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1-07
2015年,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92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促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6月,首批进驻区直单位31个,设置运政管理分中心1个。2015年,进驻区直单位29个,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19项。自成立以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服务中受益”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民、高效”为服务宗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319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制成服务指南,通过服务窗口摆放、门户网站公开、电视显示屏公示、系统自动查询等方式,做到服务内容、设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七公开”,并及时公布事项办理结果,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推进门户网站的使用。将各服务窗口业务所需的样表全部放在网站上,供群众免费下载。三是推进行政审批结果公开。网站(大厅)办件查询,全年受理办件286469件,办结286330件(含上年接转数)。四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标中标信息,政府采购等交易信息。2015年,发布招投公告458次,中标公告458次,其中政府采购528次,土地招拍挂64次,罚没物资拍卖6次,国有资产处置4次,工程建设304次。五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2015年对网站页面,模块进行了调整。对进驻中心319项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进行了更新。2015年,1-12月共开展“三务”公开987次,其中政务公开928次(政务服务情况通报12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916次),财务公开2次(预算、决算各1次),党务公开21次(工作月通报12次,换届选举1次,支部分类定级1次、支部工作计划1次、党费收缴1次、党费收支情况1次、党员公开承诺1次、支部公开承诺1次、发展预备党员征求意见1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1次),利用通知栏、大厅电子屏不定期开展相关公开内容36次。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栏、通知栏、大厅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政务大厅设置意见箱,中心网站开辟留言栏,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确保群众的投诉投诉100%受理、受理的问题100%查清、查实的问题100%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群众多使用电话或现场咨询方式了解所需办理事项,其中:电话咨询回复2558人次,现场咨询回复227737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中心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免费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免费下载各服务窗口业务样表等服务,不涉及网络收费事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未收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能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各项内容,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速度较慢,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未建立政务微信公众号。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制度执行。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区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二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发动窗口工作人员和机关职工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建立隆阳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加大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向广大群众提供审批服务信息的告知提醒,推送政务中心便民措施,完善电子政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切实方便群众。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0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8633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8 |
单位负责人:魏亲飞 审核人:张文华 填报人:张晓彬
联系电话:0875-2231859 填报日期: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