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度报告制度

索引号
58736667-6-/2018-110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1-08

为及时掌握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公布时限

每年2月前,通过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公布本部门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上报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条 报告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