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 索引号
- 58736667-6/20230823-00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23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申请受理机构
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络信息股。
1.办公地址: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
2.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
3.联系电话:0875-2231809;传真号码:0875-2231859;邮政编码:678000
4.电子邮箱地址:lyzhengwuzhongxin@163.com
第二条提出申请的方法程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在线填写电子版《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可在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在网上下载(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条申请处理
本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条申请答复形式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或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