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度报告制度
- 索引号
- 58736667-6/20230506-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06
为及时掌握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公布时限
每年2月前,通过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公布本部门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上报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条 报告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