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0-0702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7-02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广厦和平小区C区25栋二楼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3067008;传真号码:0875—306700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信息内容分类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条之规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相关的信息。信息分类如下:
1.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科室。
2.工作动态,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非遗信息及旅游方面等工作动态信息。
3.法规公文,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等。
4.计划总结,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行政行为,包括服务指南,相关工作流程等。
6.财政信息,包括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局属二级单位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三、信息公开方式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有效补充。
四、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与申请人商定后,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计算在上述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五、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ww.longyang.gov.cn/)、向新闻媒体供稿、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当面申请。在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现场填写《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
2.邮寄申请。从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六、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75—3067008;传真号码:0875—3067008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广厦和平小区C区25栋二楼
邮政编码:6780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监督与投诉
申请人认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部门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广厦和平小区C区25栋三楼,邮政编码: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