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公开馆务概况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0-09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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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30

文化馆公开馆务概况

隆阳区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立的隆阳区文化馆属国办公益性财政全额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群发(1992)28号《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履行其工作职责。机构规格属股所级。文化馆的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隆阳区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位于城市中心,总占地约2亩,馆舍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是全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阵地,在职职工15人。2013年11月,荣获中宣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授予的“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隆阳区近几年来获得的最高等级的文化奖项,也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文化馆。多年来,全馆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不断创造佳绩,先后获得过“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先进集体”“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中,区文化馆始终坚持立足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全体干部职工创新工作思路,把文化馆的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增加到十余项,举办各种群众文化活动近百期,每天接待群众数百人,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免费开放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效应,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文化馆群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