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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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19-0917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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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7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主要职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体育、文化体育产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和稽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根据省、市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体育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具体实施。三是依法制定全区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体育保护实施方案,对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体育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实施管理。四是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的发展;举办或承办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管理和开展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五是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校园、企业、机关、少儿、老年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发挥各文化、体育协会,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大院、职工之家、文化体育场馆设施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全区各族人民对文化体育生活的需要。六是管理全区各类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整理和利用;推动区图书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七是管理全区文管事业,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的文物考古发掘,地面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监管全区文物市场。指导全区历史文化研究,负责审核、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乡(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八是审核全区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特别是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文化、体育设施的布局、建设方案,并在建设后实施管理和开发利用。九是规划和开发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强化文化、体育与旅游、文化、体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确立文化产业的地位。十是对全区文体系统内的文化体育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文化体育产业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服务。十一是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和《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管理全区文化市场,依法管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全区《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按照《云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对全区体育经营活动实施管理,发放办理《体育经营许可证》、《体育经营登记证》,并对所发放的两证负责。十二是负责全区出版物的鉴定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全面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全区内部资料的审批与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印刷业,确保印刷业的健康发展;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十三是依法对全区各类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综合执法管理,并对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的稽查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各乡(镇)稽查办案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全区乡(镇)文化站稽查队伍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组织或指导乡(镇)稽查队查处重大的文化稽查案件。十四是利用文化艺术和体育项目的开展,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十五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内设7个股级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股(纪检股)、文化事业股(文物股)、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股、文化市场管理股(文化产业股)、体育股、宣传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通过细致的前期工作、周到的跟踪服务、全程的督查把控,2018年,共投入资金3.5亿余元,63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区文化馆、图书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及24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均实现免费开放常态化达标,体现了服务多样化的态势。在“2018书香云南”暨昆明市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中,隆阳区图书馆荣获“云南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称号,成为获此殊荣的全省25家单位之一。
(3)“春节农民狂欢月”品牌效应突出。已连续举办6届,越来越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春晚”。已经成为隆阳区群文活动的一项品牌。
(4)文化创作有特色。隆阳区组织选送的舞蹈类作品《马帮情》在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活动中荣获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并获云南省文化厅颁发证书。傈僳族广场舞《鸽子渡食》在全国广场舞展演保山市集中展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创作的油画《党员家》入选“共庆党的十九大•江山如画”保山•玉溪交流展。作品分别在玉溪市文化馆和保山学院展出。《九隆神话当代价值的理论阐释研究》荣获保山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专著类三等奖。《云南甲马画田野调查图库》由云南出版集团、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云南民族时报》、《保山日报》、《云南美术出版社刊》等新闻媒体对该书的出版给与了高度的关注和较高的评价。
(5)市场监管有突破。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精心选点、精心部署、精心推动,隆阳区潞江镇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隆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隆阳区体育服务中心
4.隆阳区村村通管理服务中心
5.隆阳区梁金山纪念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58,63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58,636.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43,065.40元,减少14.01%,主要原因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3,065.40元,其中:“数字书香社区”经费减少50,000.00元,行政运行经费增加410,156.93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经费增加17,427.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减少149,400.00元,免费开放经费增加200,000.00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大院建设经费增加1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增加200,000.00元,体育经费增加131,239.68元,发射台运行维护、建设经费增加274,381.60元,电影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增加700,000.00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经费减少3,376,331.81元,离退休经费减少2,569.80元,死亡抚恤金减少260,676.00元,住房补贴增加23,407.00元,福彩公益金增加150,000.00元,体彩公益金减少5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24,541.29元。其中:基本支出5,333,954.73元,占总支出的30.61%;项目支出12,090,586.56元,占总支出的6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15,950.10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121,167.90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47,560.20元,主要变动为行政减少2,退休1人,调出1人,事业新招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6,79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4,201.00元、奖金增加442,619.00元、绩效工资增加170,9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32,986.20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0,038.18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51,435.42元,印刷费增加7,052.07元,手续费增加1,565.00元,水费减少6,110.90元,电费增加3,979.90元,邮电费增加15,891.26元,差旅费增加20,480.40元,因公出国(境)增加2,558.00元,维(修)护费增加12,915.00元,租赁费增加8,677.00元,会议费增加7,917.00元,培训费增加20,115.3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60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5,492.00元,劳务费减少13,356.52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5,362.30元,工会经费减少3,072.24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12,399.05,其他交通费增加762.00元,税金及附加增加18,742.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000.00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39,704.12元,主要变动为2017年离休死亡减少1人。其中:离休费减少38,940.00元、抚恤金减少256,992.00元、生活补助减少146,680.02元、奖励金减少168,040.10元、住房补贴减少29,052.0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6,6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6,650.00元。
项目支出增加2,494,782.20元,其中:1.“数字书香社区”项目减少支出50,000.00元;2.办公租用费项目增加支出76,550.00元;3.免费开放项目增加支出200,000.00元;4.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增加支出100,000.00元;5.玉皇阁维修项目增加支出55,340.78元;6.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增加支出250,000.00元;7.露天游泳池改造修缮项目减少支出150,000.00元;8.市运会项目减少支出648,700.68元;9.发射台运行维护项目减少支出99,071.90元;10.地方广播电视台建设及维护增加支出331,200.00元;11.文化人才项目增加支出153,337.00元;1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项目增加支出2,443,588.00元;13.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减少支出1,890,400.00元;14.电影事业发展项目增加支出500,000.00元;15.电影博物馆项目减少支出55,861.00元;16.文化文物发展项目增加支出1,000,000.00元;17.体彩公益金项目增加支出278,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3,954.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167.90元,增长2.3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6%。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47,560.20元,主要变动为行政减少2,退休1人,调出1人,事业新招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6,79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4,201.00元、奖金增加442,619.00元、绩效工资增加170,9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32,986.2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0,038.18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51,435.42元,印刷费增加7,052.07元,手续费增加1,565.00元,水费减少6,110.90元,电费增加3,979.90元,邮电费增加15,891.26元,差旅费增加20,480.40元,因公出国(境)增加2,558.00元,维(修)护费增加12,915.00元,租赁费增加8,677.00元,会议费增加7,917.00元,培训费增加20,115.3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60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5,492.00元,劳务费减少13,356.52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5,362.30元,工会经费减少3,072.24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12,399.05元,其他交通费增加762.00元,税金及附加增加18,742.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000.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39704.12元,主要变动为2017年离休死亡减少1人。其中:离休费减少38940元、抚恤金减少256,992.00元、生活补助减少146,680.02元、奖励金减少168,040.10元、住房补贴减少29,052.0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6,6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6,65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90,586.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4,782.20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
1.“数字书香社区”项目减少支出50,000.00元;2.办公租用费项目增加支出76,550.00元;3.免费开放项目增加支出200,000.00元;4.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增加支出100,000.00元;5.玉皇阁维修项目增加支出55,340.78元;6.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增加支出250,000.00元;7.露天游泳池改造修缮项目减少支出150,000.00元;8.市运会项目减少支出648,700.68元;9.发射台运行维护项目减少支出99,071.90元;10.地方广播电视台建设及维护增加支出331,200.00元;11.文化人才项目增加支出153,337.00元;1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项目增加支出2,443,588.00元;13.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减少支出1,890,400.00元;14.电影事业发展项目增加支出500,000.00元;15.电影博物馆项目减少支出55,861.00元;16.文化文物发展项目增加支出1,000,000.00元;17.体彩公益金项目增加支出278,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60,14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0%。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150.10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21,167.90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47,560.2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0,038.18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39,704.1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6,65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715,982.20元,主要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项目增加支出2,443,588.00元,免费开放项目增加支出200,000.00元,地方广播电视台建设及维护增加支出331,200.00元,文化文物发展项目增加支出1,000,000.00元,露天游泳池改造修缮项目减少支出150,000.00元,市运会项目减少支出648,700.68元,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减少支出1,890,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04,55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28,518.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9,855.13元、文化建设及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1,450,000.00元、文物保护项目资金支出305,340.78元、体育项目资金支出150,000.00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资金支出468,782.78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7,852,063.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12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生活补助1,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01,822.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4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住房补贴29,0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1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63.70元,完成预算的10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108.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57.70元,完成预算的6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98.00元,完成预算的31.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领导因公赴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交流,年初未报预算19,108.00元;
(2)公务用车维护费,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站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车辆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少于预算支出3,542.30元;
(3)公务接待费,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少于预算支出13,602.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446.05元,下降4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558.00元,增长15.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99.05元,下降6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05.00元,下降66.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增加支出2,558.00元,由于2017年主要领导因公赴台就汽车拉力赛、体育产业合作进行考察交流支出16,550.00元,2018年领导因公赴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交流开支19,108.00元 ;
(2)公务用车维护费,同比减少支出12,399.05元,由于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支出12,605.00元,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08.00元,占59.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57.70元,占20.45%;公务接待费支出6,398.00元,占19.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0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57.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57.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站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莅临调研、考核、指导工作,各县、市友邻单位到文化系统交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855.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688.18元,减少10.36%。主要原因分析为:1.办公费减少32,693.10元;2.咨询费减少20,000.00元;3.水费减少6,100.90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399.05元;5.会议费减少7,917.00元;6.培训费减少20,115.30元;7.公务接待费减少12,125.00元;8.专用材料费减少25,492.00元;9.劳务费减少13,356.52元;10.邮电费增加15,891.26元;11.委托业务费增加15,362.30元;12维修(护)费增加12,915.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94,254.23元;2.电费11,872.45元;3.邮电费27,154.56元;4.差旅费61,106元;5.因公出国(境)费用19,108.00元;6.维修(护)费16,715.00元;7.租赁费125,000.00元;8.培训费23,657.50元;9.劳务费32,281.06元;10.委托业务费15,362.30元;11.其他交通费用213,16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6,112,116.90元,其中,流动资产20,111,358.73元,固定资产5,469,758.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1,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70,949.0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78,264.03元,固定资产增加804,08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减少11,4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112116.90 | 20111358.73 | 5469758.17 | 1509028.67 | 115000 | 3845729.5 | 531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3,71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1,765.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1,951.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免费开放资金专项用于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时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根据免费开放承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综合培训教室、乡情展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不定期摄影美术展览、文体活动、文艺骨干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基本健全并免费提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完成2018年度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有效,制定了《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方案》《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办法》、《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纳入区政府年度集中考核。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6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67号)文件,安排免费开放项目经费1,200,00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免费开放项目资金1,200,000.00元于2018年7月24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①健全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专门出台了《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方案》《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办法》、《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对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进行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效率。②严格督查,保证资金效率。由文化会同财政、省级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资金使用规范。
问题及建议:免费开放资金安排不尽合理。建议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能够按照各县、区、乡镇的人口比例来拨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更新、贫困村设备购置、送戏下乡、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建设体育健身路径、文化云平台建设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明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始终把“落实惠民政策、推送文化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70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隆财教〔2018〕1233号)文件,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028,726.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6,028,726.00元,于2018年12月26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一是建议上半年完成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地拨付到单位,避免出现年底拨付、跨年使用的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文化文物事业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602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示范文化大院建设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8〕46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8〕66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8〕734号)等文件,安排文化文物事业项目经费2,378,677.78.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化文物事业项目资金2,378,677.78.00元,于2018年12月26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文物专项经费不足,建议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电影事业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进一步巩固农村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果,有效提高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范围和播出质量,确保农村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设备在2018年度能长期稳定运行,满足我区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省级节目的愿望和要求。资助乡村数字影院建设。提升少数民族电影译制能力,推动影院建设和先进技术设备的应用推广,鼓励引导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促进国产影片票房增长,推动国家电影事业持续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606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129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607号)等文件,安排广播电视电影事业项目
经费1,168,782.78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播电视电影项目资金968,782.78元,结余2018年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一是建议上半年完成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地拨付到单位,避免出现年底拨付、跨年使用的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体彩公益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投入,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文化活动,使人民体质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我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文化活动全面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了确保体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最大化发挥其社会效益,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约束机制,强化资金管理。一是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为资金的使用范围、会计核算等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的拨付程序,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实行专款专账管理制度,严格列支与项目有关的各项支出;四是加强检查督导,对项目单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8〕46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体彩公益金第二批市级资金的通知》(隆财综〔2018〕1472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分成的2018年度体彩公益金第二批资金的通知》(隆财综〔2018〕1513号)等文件,安排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2,709,4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514,400.00元,结余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195,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专项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体育部门的规定范围内使用专项资金,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在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立方面都建立严谨的规章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和经费支出都有章可循。三是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更加强化。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和验收后的检查。
问题及建议:一是资金下达的时间问题。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所以往往不可能在本年度全部使用完毕,造成跨年使用。建议上半年完成中、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地拨付到单位,避免出现年底拨付、跨年使用的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体育、文化体育产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和稽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在完成两座高山转播台站数字化改造和5座基站建设的同时,重点推动公共文化云数字化建设的完善和提升,在资源收集、安全共享上下功夫,努力把公共文化云打造成文化服务的倍增器,实现国家、省、市、区、乡和村六级联动的服务网络。
二是重点抓好文化活动场所的跟进管理。在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制定完善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办法,常态化督导文化活动场所“432”管理模式落实情况并列入年度文化集中考核。
三是务实开展好文化服务。一是在做实方案、编创节目的基础上,做好节目组台、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开展春节农民狂欢月和全民阅读等活动,充分挖掘基层群众创节目、演节目的动力和热情。二是抓好公益文化服务培训。重点做好“非遗传承”、“文艺骨干”、“农家书屋管理”等培训工作。
四是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传统戏剧进校园工作,策划包装非遗项目,加大申报和宣传力度。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常态化安全巡查,积极协调资金,加大损毁文物的修缮保护力度。
五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根据保山体育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隆阳区实际,认真筹划2018年度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加大人才培养和储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收入13,158,63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58,636.4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61,984.86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24,541.29元。其中:基本支出5,333,954.73元,项目支出12,090,586.5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3,485,586.56元,其中: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投入1,200,000.00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入6,028,726.00元,文化文物事业项目投入2,378,677.78元,广播电视电影事业项目投入1,168,782.78元,体彩公益金项目投2,709,4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2,090,586.5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先后投入资金近100多万元,在2018年2月初正式建成投入试运营,总注册用户数6526人次总发布信息570条。与此同时,投入200万元,对癞石头山高山转播台站进行数字化改造,现正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将新增加12套节目。
二是文化演出活动常态化开展。以“群众演、演群众”为主要形式的第六届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在5个片区圆满完成,超过5万余名群众观看了演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化扶贫走进基层”隆阳区送戏下乡文艺演出活动共完成92场演出,编排节目11个,送戏下乡小分队走遍18个乡镇街道92个村(社区),直接接待观众3万人次(预计全年完成108场)。传统文化宣传和保护双轮驱动。目前,共投入55万余元完成了对双虹桥的修缮,投入资金35万元完成了保山影剧院屋顶修缮和彩绘工作,投入130万元修缮了梁金山故居北院,投入15万元对赵锡光故居进了修缮。
三是全区共有24个乡镇、街道和农场,除2017年新设立的九隆、青华、永盛3个街道外,其余21个乡镇(街道、农场)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占地2500平方米以上,拥有业务用房300平方米以上,全部面向广大群众实行免费开放。投资3.5亿余元的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630个,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627个,投入使用620个。投入64.32万元对辖区内268个村免费放映3216场电影。鼓励社会资本投入2400万元,在隆阳区建设完成4家城市电影院线,拥有电影放映厅24个,每年票房收入超过1000万元。
四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申请了3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青华街道红花社区新建了篮球场、门球场;全区已安装了30条健身路径,同时,另采购30条健身路径正在安装过程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组织完成各项体育活动6场。培训体育社会指导员100余名,为基层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通过细致的前期工作、周到的跟踪服务、全程的督查把控,到2018年11月,共投入资金3.5亿余元,63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区文化馆、图书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及24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均实现免费开放常态化达标,体现了服务多样化的态势。
三是“春节农民狂欢月”品牌效应突出。已连续举办6届,越来越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春晚”。已经成为隆阳区群文活动的一项品牌。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