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19-091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文物巡查工作
1.切实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按时向市级报送文物巡查报表。
2.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签订《2018年度文物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
3.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全区文物的安全。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
1.与隆阳区人大争取经费390,000.00元,动员杨柳乡政府出资160,000.00元,完成了双虹桥东桥廊及守桥房、石栏杆、东岸古道路等修缮工作,全面提升了它的文物价值,营造了更好的参观环境。
2.市区文物部门共筹集350,000.00元,完成了保山影剧院屋顶修缮和彩绘工作使其得到了有效保护,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3.积极指导金鸡文昌宫、辛街乡大村杨家大院的修缮工作,受到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好评。
4.积极协调促使梁金山故居北院修缮工程顺利开工,投入修缮经费1,300,000.00元。积极和市侨办协调资金400,000.00元,投入梁金山故居北院修缮工程,使该修缮工程做到精益求精。
5.协组瓦窑乡横山村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赵锡光故居进行修缮,并投入150,000.00元修缮补助经费。
6.协助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进行修缮前期工作。
三、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
1.配合省市做好隆阳区境内古道调查规划和滇缅公路沿线及周边文物遗存的探查工作。
2.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张家山公墓建设项目调查工作。
3.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区矿场整治工作。
4.配合板桥镇做好新型城镇建设和青龙街保护工作。
5.积极支持棚改工作,对拆迁区内文物修护单位和古建筑进行价值评估,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
四、科学管理保山历史名人堂,不断丰富内涵、提高展示和服务社会工能,形成良好的文化交流平台。
1.充分分展示我区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我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2018年1-9月,已完成《保山市书法作品展》、《保山历史名人书画真迹展》和《保山记忆-民俗物品殿》(第一期、第二期)等五次临时展览。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大家讲述了保山的历史文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2.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知识宣传,选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条例》发放,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作宣传展板,营造创文氛围。
3.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暨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制作精美的文物展板,组成流动博物馆,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反映保山地方历史文化的精美图片展览。“博物馆进校园”活动到达了水寨中心校、水寨中学、保七中、辛街中心校、西邑鲁图小学等学校。积极推介、展示我区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我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五、开展驻村联户、精准扶贫等活动,在春节前期为挂包帮贫困户送慰问品。坚持服务大局,认真做好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7,324.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324.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751.55元,减少9.41%,主要原因为:1.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项目收入增加60,000.00元;2.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收入增加50,000.00元;3.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项目收入减少426,360.62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4,150.40元;5.单位人员工资增加167,745.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80,788.82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85.44元,占总支出的56.15%;项目支出737,103.38元,占总支出的43.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8,509.45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202,057.93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84,896.3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86,954.31元;
2.项目支出增加450,567.38元,主要为: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增加60,000.00元,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50,000.00元,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项目增加340,567.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3,685.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057.93元,减少17.64%,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646.38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44,941.00元,津贴补贴经费增加3,794.00元,绩效工资经费加125,699.6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4,150.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61.31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38,054.31元,主要为:办公费经费减少76,344.31 元,差旅费减少3,002.00元,工会经费增7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8.00元,印刷费减少12,000.00元,水费减少6,000.00元,邮电费减少2,720.00元,维修(护)费减少126,386.00元,培训费减少296.00元,劳务费减少103,29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30.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4,750.00元,主要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增加3,000.00元,购房补贴减少7,750.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8,90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48,9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人均支出117,960.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103.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567.38元,增长157.25%,主要原因分析:
1.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增加60,000.00元;
2.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50,000.00元;
3.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项目增加340,567.38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70205隆财教〔2018〕68号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0,000.00元,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各种开支;2070299隆财教〔2018〕139号、隆财库〔2018〕1号2017年、2018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的各项开支。以上两笔资金都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的资金,而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2018年观众满意度方面:观众对博物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2070204隆财教〔2018〕734号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130,000.00元,用于赵锡光故居修缮费100,000.00万元;武侯祠出师表修复和屋顶清理工程30,000.00元。此项目的实施,让赵锡光故居重现当时的风貌,武侯祠出师表得到修复和屋顶的杂草清理干净。
以上三个项目资金全部用完,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先落实,后办事”的原则执行,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一切从名人馆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急需资金的工作实际出发,精打细算,有效控制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开支数额较大的,须经单位集体开会讨论后由馆所长签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788.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8,509.45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202057.93元,主要为:
1.人员经费增加184,896.3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86,954.31元;
2.项目支出增加450,567.38元,主要为: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增加60,000.00元,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增加50,000.00元,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项目增加340,567.3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57,60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753.49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709,252.53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42,6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3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43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补贴7,7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7.00元,完成预算的4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7.00元,完成预算的8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由于严格控制单位车辆运行次数,比年初预算减少513.00元; 二是公务接待资金,由于严格执行《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未使用预算资金2,50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8.00元,增长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野外工作增加,车辆加油也随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7.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进行公务活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478,222.6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8,638.66元,固定资产469,5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445.9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2,045.98元,固定资产增加42,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78,222.66 |
1,008,638.66 |
469,584.00 |
51,800.00 |
417,784.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1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8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4,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1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3,10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2.项目基本情况: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各种开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的资金,而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其中:办公费69,721.00元,印刷费17,029.00元,电费18,250.00元,差旅费2,600.00元,劳务费42,4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免费开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观众对博物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用于赵锡光故居修缮费100,000.00元;武侯祠出师表修复和屋顶清理工程30,000.00元;此项目的实施,让赵锡光故居重现当时的风貌,武侯祠出师表得到修复和屋顶的杂草清理干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预算资金130,000.00元,实际到位1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130,00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00.00元(其中:维修(护)费1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让赵锡光故居重现当时的风貌,武侯祠出师表得到修复和屋顶的杂草清理干净,满意率达95%以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各种开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的资金,而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资金5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383,464.00元,2018年实际到位73,639.38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457,103.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4,503.38元(其中:办公费200,168.88元,印刷费5,635.00元,差旅费6,798.50元,维修(护)费108,851.00元,劳务费93,050.00元),占总支出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免费开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观众对博物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收入1,680,78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324.8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3,464.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788.82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85.44元,项目支出737,103.3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实行区财政部门预算统一管理,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实际需要,平衡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严格遵守真实准确的原则。做到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支情况。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收入情况。按照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2.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196,165.40元,决算数为1,297,324.82元,差异数为101,159.42元,差异率为8.45%。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开支增多及项目支出中项目调整、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943,685.44元(其中人员经费928,936.29元,日常公用经费14,749.15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37,103.38元,项目支出主要为免费开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项目的实施,修缮赵锡光故居,让赵锡光故居重现当时的风貌,武侯祠出师表得到修复和屋顶的杂草清理干净。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