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403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3-15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全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任务为核心、以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自身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工作方式

根据全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消防管理和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保障情况等。

(二)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订购不合格产品和服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诚信经营情况等。

四、检查主体、范围、形式和内容

(一)检查主体

  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区旅游服务中心。

  (二)检查对象和基数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管服务对象241个,其中:文化娱乐场所73家(歌舞娱乐场所64家,游戏游乐场所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22家,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36家(总社14家,分社1家,服务网点21家),新业态7家(密室逃脱3家、剧本杀3家、密室逃脱及剧本杀1家),A级景区18家(4A2家),营业性演出团体4家,旅游交通运输公司1家,校外艺术培训机构75家。

(三)检查形式。包括实地检查双随机接举报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

(四)检查内容

1.网吧:以严格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

年人为重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好实名登记制度,各经营场所不得以“会员卡”、“一卡通”、“微信扫码”等代替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工作。

   2.文化娱乐场所检查其是否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检查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检查其现场容纳的消费者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检查其出入口、收银台或者大厅等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检查其大厅、包厢等经营区域内是否有未成年人;检查其歌曲点播系统的服务器是否链接至境外曲库;随机抽查部分包厢、卡座内的歌曲点播系统,检查其屏幕画面、语言文字、歌词曲目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检查其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是否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检查其从业人员名簿,核查是否包含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安全生产工作。

(三)旅游经营场所(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等):安全生产工作;签订旅游合同情况,不得以“旅游年卡”“储值返利”“会员卡”等预付款方式吸纳大额资金,以高额返息(佣)、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严禁开展“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欺骗游客、组织游客进店购物、随意更改旅游行程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活动;上传旅游电子合同、电子行程、用车情况、团队价格等情况。

五、检查安排

(一)日常检查

对全文化和旅游场所、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2100%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重点时段检查

1.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12月下旬至2月上旬,检查比例不低于30%

2.全国两会期间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3,检查比例不低于20%

3.“五一”小长假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4月下旬至5月初,检查比例不低于20%

4.暑期和旺季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7月和8,检查比例不低于30%

5.“中秋”“国庆”黄金周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9月份和10月初,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双随机”抽查

根据我文化市场状况、市场秩序和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际情况等,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每季度不低于2次;结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实际,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行为高发时段和多发地区等,提高抽查频次;对列入文化旅游市场异常对象名录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文化市场主体,随时进行检查。

(四)专项检查

根据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时间以各部门工作要求临时安排及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二)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三)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监督检查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六、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每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录入,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区文旅局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