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
- 55014840-5-/2019-0423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23
机构职能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0号)精神,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路84号
办公电话:0875-2122734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