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
- 55014840-5-02_F/2017-07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7-05
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隆阳区信访局编制了《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局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
3、财政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等。
4、其他:主要包括区信访局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制度等情况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区信访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longyang.gov.cn/;指定地点为:隆阳区永昌路泰龙小区281号;公开时间为:网上 24 小时公开,指定地点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0875-2122734。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区信访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 20 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在区信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信访局申请获取。区信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信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信访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区信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局综合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122734,传真号码:2122734,通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8000,电子邮箱地址:longyangxinfang@126.com 。
(三)提出申请
向区信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隆阳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录入服务器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隆阳区信访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信访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区信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区信访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信访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信访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区信访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区信访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区信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隆阳区监察局进行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