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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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4840-5-02_F/2016-1214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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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12

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二)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隆阳区书记区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三)承办省级国家机关、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区委、区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区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