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隆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 索引号
- tes/202311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30
九隆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九隆街道工作实际,制定九隆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涉及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本辖区内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三、需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四、制定或调整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五、制定有关辖区内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制定有关辖区内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七、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八、决定在本辖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九、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十、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项目等;
十一、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