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 索引号
- 12533001MB1626953H/2023112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3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机关事务重要规划 | 五年和五年以上全区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重要规划。 |
重大项目安排和改革措施 | 研究新建、改扩建项目方案、投资和建设管理工作事项;研究改造、修缮总投资估算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方案;机关事务重大改革措施。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提交区人大、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