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 索引号
- 77265205-X/2023112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3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制定隆阳区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起草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
(二)起草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
(三)其他涉及招商引资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局属各科室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