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索引号
115330015896013773/202311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24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隆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隆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群众、企业社会群体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决定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实施的政府投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城市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