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信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索引号
55014840-5/202311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信访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24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隆阳区信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涉及信访工作领域全局性、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

、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