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西邑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隆国土资告〔201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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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1-X-10_B/2016-041406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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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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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2-29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西邑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5〕49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于近期公开拍卖出让隆阳区西邑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3-01-01-19

西邑乡永信集镇

160

商业用地

40

2

40%

25%

19.2

0.2

4

203-01-01-20

西邑乡永信集镇

165

商业用地

40

2

40%

40%

19.84

0.2

4

203-01-01-21

西邑乡永信集镇

220

商业用地

40

2

40%

25%

26.32

0.2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的宗地不设底价,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者不足3家,终止拍卖。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22日到西邑乡村规办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11:00时。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西邑乡政府联系后安排人员陪同踏勘。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向我局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西邑乡村规办 

联系电话: 0875- 2874070

联 系 人: 李磊,王志强

特此公告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