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10_B/2016-041406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4-12-29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5〕4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于近期公开挂牌出让隆阳区杨柳乡212-01-01-0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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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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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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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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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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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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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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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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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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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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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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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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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乡杨柳社区村民委员会背阴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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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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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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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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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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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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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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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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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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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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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出让的宗地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2日至12月9日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8时至12月11日17时。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杨柳乡政府联系后安排人员陪同踏勘。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向我局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联系电话: 0875- 2209748
联 系 人:杨国瑞、杨洋
特此公告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