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203-21-01-11、203-21-0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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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1-X-10_B/2016-0414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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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23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203-21-01-11、203-21-01-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4〕40号

隆阳区203-21-01-11、203-21-01-12号宗地出让方案已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保国土资发〔2014〕874、875号的通知,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隆阳区203-21-01-11、203-21-01-12号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位置

面积

(公顷)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3-21-01-11

西邑乡羊邑村委会

0.7421

居住用地

70

177.9704

4

40

203-21-01-12

西邑乡羊邑村委会

6.9366

居住用地

70

1663.5354

35

340

二、规划指标要求

1、规划设计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

2、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整体性出让,不进行分割。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月13日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土地利用股、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月13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5时,对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1月5日8时至1月15日17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联系电话:0875-2209748

联 系 人:杨国瑞、杨洋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