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隆国土资告〔201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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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1-X-10_B/2016-0414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4-12-18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4〕30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于近期公开挂牌出让隆阳区板桥镇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2-30-01-6 |
隆阳区板桥镇柳上村 |
1.3333 |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 |
50 |
≥1.0 |
≥590 |
≥30% |
≤20% |
875.8581 |
7 |
1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整体性出让,不进行分割。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2日前持有效证件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2日前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单独或联名申请竞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0月22日16时。
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将在2014年10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8时至10月24日17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联系电话:0875-2209748
联 系人:杨国瑞、杨洋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