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102-10-0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隆国土资告〔2014〕26号

索引号
01525701-X-10_B/2016-0414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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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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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8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挂牌出让隆阳区102-10-01-6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426

隆阳区102-10-01-6号宗地出让方案已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保国土资发〔2014622号”的通知,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隆阳国土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隆阳区板桥镇102-10-01-6号宗地2.452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位置

面积

(公顷)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2-10-01-6

板桥镇乌龙村委会上美村

2.4523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代码:13

50

1839.2

20

400

二、规划指标要求

1、规划设计指标: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投资强度≥590万元公顷。

2、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3、建设开工最迟不超过20141230日,竣工时

间不超过20161230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整体性出让,不进行分割。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829日至2014925日到隆阳国土分局土地利用股、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4829日至2014925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92515时,对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925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9188时至92917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

联系电话:0875-2209748

联 系人:杨国瑞、杨洋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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