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出让芒宽乡芒宽集镇十六块宗地4.116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隆国土资告〔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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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1-X-10_B/2016-0414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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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8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拍卖出让

芒宽乡芒宽集镇十六块宗地4.1165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隆国土资告〔201423

   

隆阳区芒宽乡芒宽集镇215-01-01-5152号等16块宗地出让方案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芒宽乡芒宽集镇六曼公路两侧215-01-01-5152号等16块宗地4.116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号

宗地面积(公顷)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次)

用途

1

215-01-01-51

0.2898

155.2661

31

2

住宅

2

215-01-01-52

0.2797

149.8549

30

2

住宅

3

215-01-01-53

0.2762

147.9797

30

2

住宅

4

215-01-01-54

0.2753

147.4975

30

2

住宅

5

215-01-01-55

0.2954

158.2665

32

2

住宅

6

215-01-01-56

0.3216

172.3036

35

2

住宅

7

215-01-01-57

0.2928

156.8735

32

2

住宅

8

215-01-01-58

0.2588

138.6573

28

2

住宅

9

215-01-01-59

0.1317

70.5609

15

1

住宅

10

215-01-01-60

0.2642

141.5504

29

2

住宅

11

215-01-01-61

0.2641

141.4969

29

2

住宅

12

215-01-01-62

0.3498

187.4123

38

2

住宅

13

215-01-01-63

0.16

85.7232

17

1

住宅

14

215-01-01-64

0.3536

189.4483

38

2

住宅

15

215-01-01-65

0.1573

84.2766

17

1

住宅

16

215-01-01-66

0.1462

78.3296

16

1

住宅

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其他要求:建筑红线退让满足消防、日照、人防、交通相关规范要求,并符合芒宽乡总体规划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整体性出让,不进行分割。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的宗地不设底价,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者不足3家,终止拍卖。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818日至2014910日到芒宽乡人民政府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910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阳国土分局将在201491117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14912日下午13:00在芒宽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于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交者,将给予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芒宽乡人民政府联系后安排人员陪同踏勘。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向芒宽乡人民政府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联系 人:蒙德亮、李雪刚

联系电话:0875-3136128

特此公告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