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公布保山中心城市、板桥镇等九个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板桥镇等九个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的听证报告已经隆阳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它有关情况的,可以与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联系。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板桥镇等九个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