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11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4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党组同意,制定隆阳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重要规划、计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审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决定在审计范围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审计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实际制定隆阳区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