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3112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3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而制定的重大实
施措施。
二、全区应急管理事务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
策和重大措施。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构认为应当纳入
重大决策目录的事项。
四、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
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