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 索引号
- 01525694-9-/2024-0227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2-27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本单位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本单位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应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解读;本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要通过区社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
第三条 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在向区政府报送拟制发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区政府网站发布。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区司法局审查。
第四条 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单位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
第五条 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健全解读机制。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