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311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4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针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二、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三、涉及本部门债务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涉及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五、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规划。
六、涉及隆阳区交通运输全局性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七、制定或者调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或者调整主管行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或者调整全区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