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索引号
01525727-1/2023111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16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涉及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规划,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专项发展规划等;

二、制定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制定或者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五、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