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索引号
01525724-7-/2020-10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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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27

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与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考虑;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方式

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隆阳区水务局办公室(隆阳区龙泉路329号)

联系人:郭金梅,联系电话:0875-2169911

四、资格审查

由区水务局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水务局办公室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再续签合同,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

九、本公告由隆阳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隆阳区水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隆阳区水务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