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724-7-/2019-12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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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10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相关要求,隆阳区水务局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226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 8月28日,在区水务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隆阳区丙麻集镇苗床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等45个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人员

1. 杨林榕 YBS02270     2. 杨 晔 YBS08054

3. 王 娟 YBS08059      4. 朱正营 YBS05290

5. 赵洪林 YBS08062    6. 游江云 YBS08066

7. 李 芹 YBS02251      8. 朱 波 YBS08065

9. 李玉亮 YBS08053     10.杨 洁 YBS02283

11.张剑宝 YBS02256    12.杨志文 YBS08076

13.王国飞 YBS08077

(三)检查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11底。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查勘工程建设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与有关建设管理人员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各建设单位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监测工作、项目投产使用前,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附件: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