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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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18-06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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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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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12

解读《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根据国家水利部通报的我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的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水利厅多措并举,并编制了《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帮助各地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的实际,以加快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目标,研究措施,采取行动,狠抓落实,编制了《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经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2018年1月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云水农〔2018〕7号),明确我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分年度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目标,研究措施,采取行动,狠抓落实。

        (二)关于目标责任

        目标责任是2017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力争较2016年提高10个左右百分点;2018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争取达到2016年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关于重点工作

        《行动计划》明确了水源保护、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完善、水质检测、水质监测、能力提升、宣传教育等六方面工作任务。主要的重点任务有:一是强化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责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划定时限、多渠道筹集资金,组织开展并协调推进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二是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配套完善现有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尽快“降低存量”,按照“因地制宜,先大后小”原则,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有针对性的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尽快减少未配套净化消毒设施的集中供水工程数量。四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每季度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五是健全完善运行管理制度,保障运行管理经费投入,培训运行管理人员,使其掌握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使用技能,并做好净化消毒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充分发挥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有作用。

        (四)关于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明确了落实政府责任、部门各尽其责、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七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实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的责任主体。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司其职,统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