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隆阳区汉庄镇春刘普通建筑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 索引号
- 01525724-7-06_C/2018-080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8-06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隆阳区汉庄镇春刘普通建筑
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隆阳区春刘石场:
2018年8月3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隆阳区汉庄镇春刘普通建筑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经形式审查,该工程已经你单位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完整,符合相应格式要求,且已通过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信息公示平台(http://yanshougs.com/)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隆阳区水务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