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3091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1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二、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贯彻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有关决议、决定,局党组提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