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审计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 索引号
- 01525696-5-/2019-01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24
(一)办公室。
统一负责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文秘、文电、会务、宣传、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统计、保密、机要、信访、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审计领域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培训、交流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批和统计;负责审计机关资产和财务管理;对审计工作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股。
承担有关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指导监督全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跟踪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其他事项的立案及处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隆阳区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按照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梳理上报部门权责清单;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电子数据审计股。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建设全区电子数据审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及培训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审计一股。
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负责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审计二股。
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事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区级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决算审计;承担投资领域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保山市隆阳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