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2-03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04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改善审计管理和监督,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公开审计信息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坚持依法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审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
按照隆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内容,严格落实审计结果以及被审计单位在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重点加大对落实重大审计事项、审计信息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公开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连接。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审计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审计政策、发展规划;
(三)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绩效自评报告信息;
(四)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工作简报等;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审计信息。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七)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四、公开程序及时限
(一)局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布局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
(二)审计信息原则上由制作该信息的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申请公开;各股室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审计信息,由记录、保存该审计信息的股室负责审核无误后申请公开。法律、法规对审计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务公开发布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严禁漏字错字出现,同时对文件、栏目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避免不规范、死链、错链情况出现。
(四)审计信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各股室将公开内容提请本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批准,重要信息的公开,还需局主要负责人审定。经批准后,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后统一发布。
(五)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审计信息,应当及时进行予以公开。
(六)属于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发生变更的,信息原制作股室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该审计信息主动公开。
(七)已经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失效的,信息原公开股室应当于失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失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如失效信息需要下网,报送时应当特别注明下网要求并说明理由,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将该信息下网。无下网要求的,局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及时将原信息注明失效。
(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审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合理的,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要求及时予以更正。局办公室在接到更正申请后,作出是否予以更正的决定。局办公室无权更正的,转送有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五、公开形式
(一)在隆阳区政府网(http://www.longyang.gov.cn)相应栏目公开,每个股室都可以通过登陆该门户网站查看本单位公开信息情况;
(二)宣传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
(三)网络平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四)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形式。
六、监督与考核
(一)成立政务公开及监督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局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审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统计、汇总;定期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整改要求进行跟踪落实。
(三)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基础,局办公室将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范围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