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689-3-/2022-0101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1-0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隆阳公安分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任务,分局高度重视,根据市、区两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隆阳公安分局实际,制定《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部门在分局警令部,由分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刘志涛具体分管该项工作,警令部一名民警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开展,配强工作队伍,分局还增配一名辅警人员加入该项工作,同时,明确规定治安、出入境、交警、禁毒、法制等牵头部门业务民警必须配合分局警令部完成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配强配齐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员队伍。

(二)分步实施,重点开展。为全面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分局按照区政府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参照户籍管理公开试点做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结合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形成公安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截止12月31日,隆阳公安分局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94条,收到留言数4条,办结留言数4条,平均办理时间3天,公开答复数量2条;移动新媒体微博发布信息1107条,粉丝关注4223个;移动新媒体微信发布信息369条,订阅人数123667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5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根据《保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原由分局法制大队负责承办的行政复议于2021年7月1日统一由人民政府受理,分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隆阳公安分局将从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项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宣传中心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机制入手,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