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689-3 -/2020-013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1-31

2019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隆阳公安分局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主题主线,聚焦服务发展、精准防控风险、紧扣改革驱动,全力补短补弱,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扫黑除恶打击数排名全市第一,缴获毒品数排名全市第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为目标,强化领导、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分局依托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由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公开内容的收集,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警方微信、微博、抖音、各级电视台、报刊上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完善工作措施。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保障有力度。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为了最大程度的公开我局的各项行政职权与规章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隆阳警方微信、微博、抖音、各级电视台、报刊上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各级电视、报刊发布130余条,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1800余条;回复门户网站网民留言13条,受理答复12345热线32次,受理答复96128阳光政务热线电话8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648

164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0

38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卷宗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受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二)改进措施。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