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索引号
01525689-3 -/2019-12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11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隆阳区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9号)要求,现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围绕2019年全区公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清晰,稳定社会预期。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策文件发布时,同步开展解读并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和新闻传播渠道及时公布政府权威信息和解读文稿,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三是通过以案释法、案例解读的形式,以及借助政府门户网及隆阳警方微信、微博等平台,有针对性发布警务资讯,进行政策法规解读,确保民警及社会大众全面了解政策相关内容。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制定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实施办法》《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涉警舆情案事件处置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等工作规范。组建舆论引导工作专业队伍,开展舆情引导工作。二是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出台《突发案(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分局政委为新闻发言人,警令部主任为联络员,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统一出口”。三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2019年回复门户网站网民留言13条,受理答复12345热线32次,受理答复96128阳光政务热线电话8次。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抓好简政放权。在抓实第一批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及时下发89条保山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第二批事项清单,有针对性的要求办理业务的窗口部门和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及时落地第一、二批共207项事项清单。完成“互联网+政府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承接和要素完善工作。二是着力健全公平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每次监督管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监管机制保障。三是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下载安装引导办理;组织梳理公安机关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方面的需求清单1条,向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共享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满足公安机关办理居民户口迁移手续的必要条件。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组织网安、出入境、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应用好“监管事项录入系统”“政务服务系统”,对分局权责清单进行全面完善和审核。

(二)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防电信诈骗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涉及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便民措施、防范措施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三)加强公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文件公开和服务公开,开着专栏对涉及的户籍改革、身份证办理、户口本办理、护照办理、死亡公民户籍注销等信息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警务信息700余条。

(四)深化公安预决算和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经费支出三审核制度,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二是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按省政府要求公开答复全文。2019年我局办理提案建议2条。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一事一报,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严格反复审查、确保无误,并由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迅速响应省、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体系,及时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进一步丰富隆阳警方新媒体矩阵建设,截至目前,隆阳警方开通了微信、微博、近日头条、抖音、快手平台,其中,“隆阳警方”微信自2015年以来在全省公检法新榜持续排名前2名,微信粉丝已突破10万+,且均为“活粉”,每日的微信头条阅读量均在1万人次以上,单条微信点击量突破15万次以上,成为隆阳警方的一个品牌。今年,隆阳公安分局借力短视频潮流,在微信开通《周末小剧场》,每周周末发布两期自制宣传防范短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分局以本地真实案例进行改编,制作了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毒品、网贷、盗窃等微电影、短视频40多部。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平台提高服务,全面实行“无假日”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统一为群众办理业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开展网上审批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网上、网下办理公安业务。分局依托“隆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建设“网上服务大厅”微网站,开通户籍业务办理、行政审批申请、行政事项备案、流动人口申报、公安业务咨询、出入境管理等模块,群众只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一键式”上传申办材料,材料会自动分流至对应业务办理窗口。“互联网+”在公安管理和服务领域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办理模式逐步形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2019年,隆阳分局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645件。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局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和发布,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栏目无空缺。二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工作中,做到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相关基础工作。一是机构改革后,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更新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逐步健全完善《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公安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各业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把政务公开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逐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警务信息的权利。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信息公开举报数量、复议数量、诉讼数量均为零。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