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酒驾 这是一个悲催的故事~
- 索引号
- 01525689-3 -30/2018-080704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13
1月22日,全市开展打击酒驾专项行动以来,每天都有酒驾“英雄”被查,查处的酒驾案件各有各的不同: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有酒壮“英雄”胆的、也有“无可奈何”而为之的,但大多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起家门口的酒驾故事。
1月26日下午,家住隆阳区某一小区的张某吃过晚饭后和老婆到某二小区朋友家中小聚闲聊,考虑到可能会一起喝点酒助助兴,夫妇二人特意打车去了朋友家。晚上八点多钟,哥几个一起斗牛喝酒,边喝酒边闲聊,玩得不亦乐乎,大约到了晚上十点,酒也喝得差不多了,时间也晚了,大家也就各自打道回府了。张某夫妇二人当然也是打车回的家,本已经安全到家的张某突然想起自己的车还停放在离小区不到200米的路边,考虑车辆晚上停放在路边不安全,于是张某完全将酒驾这回事抛之脑后,心想只是几步路的距离,挪下车的事情,会有啥事。
但世事难料,张某这一侥幸的行为,却“撞在了枪口上”。自1月22日起,隆阳区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已持续5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张某这一挪车,结果也没能逃过夜间执勤交警的盘查,其酒精测试仪的检测达106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将面临刑事处罚。醉意朦胧的张某刚听到这一处罚结果,感觉自己瞬间清醒了。
作为驾驶员,张某深知醉酒驾车的严重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酒驾是对自己对他人的不负责,所以在去朋友家喝酒,自己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来回途中都未驾车,可是临到家门了,却因为一丝侥幸心理,没有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到最后时刻,而往往,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之下,朋友们,一定要吸取教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