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却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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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30/2018-0806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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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1-11

社会有好心人是件好事,但“好心”也要看什么对象,也许你的“好心”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到头来不是做好事,而是上当了,杨某就是出于好心帮助别人,结果被骗走了400元钱。

 

2018年1月8日14时20分,兰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杨某报警称:在龙泉路某店铺,自己被骗了400元钱,请民警前往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当日,店铺老板杨某(男,33岁)在店铺。10时许,一名40来岁的中年妇女(辛街人)来到店里要购买300斤酒,接着又说她的家人在市人民医院住院需要交押金,让杨某先借给她400元钱,等送酒到她家时,一并把钱付给杨某。杨某当时心想,住院看病是大事,能帮就帮一把,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看女子很着急的样子,杨某还主动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将她送到了医院。

 

女子称自己先去医院交押金,两个小时后到店铺约杨某送酒回家,但杨某回到店铺后,等了三四个小时,也未见该女子出现。杨某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虽说被骗的钱不算多,但心里总不是滋味,于是报了警,不管钱能不能追回来,最重要的是杨某想通过此次教训提醒身边的人,做好人也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像他一样被别人利用了自己的善良。

 

通讯员: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