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
- 01525689-3 -16_A/2017-0209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09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规划、
部署、落实各项公安保卫工作,领导、协调隆阳区消防、森林公安
机关工作;
(二)接受处理群众报警、报案和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三)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起诉及开展侦查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犯罪活动;
(四)侦办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
(五)受理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打击经
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六)组织开展对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反渗透、反破坏
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七)依法开展对人口、公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
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各项治安
行政管理,受理查处治安案件;
(八)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的安全
保卫工作和农村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
(十)组织开展群防群治、重点人口管理、违法犯罪人员帮教
工作;
(十一)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
司法、治安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区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重要会议、节庆活动及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
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