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公安分局责令一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歌舞娱乐场所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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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7-010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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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3

 

歌舞娱乐场所是人员比较密集、复杂的场所,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分局历来重视对此类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日常检查中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要求,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视频监控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禁毒、禁赌、禁卖淫嫖娼的宣传设施、包厢、包间设置、专职保安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要求场所业主进行整改。

2016年11月份,隆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对行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五洲国际广场某楼正在新建一家KTV,遂对该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核实:该歌舞娱乐场所全名为“保山朗廷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歌舞娱乐业务,民警依法告知管理人员必须待整栋楼房验收合格并依法召开听证会取得工商、消防、文化、环保、卫生、环保等部门的许可证件、各种安全设施配备完全方可营业。

12月21日,大队民警再次对该KTV进行检查和告知。但28日,却发现该场所在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已经开始营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日20时许,分局抽调治安、巡特警30余名警力,对该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尚未向消防、公安、文化、环保等部门提出审核申请,未举行过听证程序,未办理任何证照就以“试营业”的名义自行营业;除此之外,该场所大楼内相关装修还未完善,各种供电线路仍然裸露在外,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

对此,治安大队民警现场责令“朗廷KTV”立即停业,待各种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营业。治安大队领导明确告知该KTV投资人及负责人,在取得相关许可证之前如发现其再次擅自营业,分局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一旦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