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指认现场的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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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7-010403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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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19

2016年12月14日一早,隆阳区兰城路某鞋店内,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前来店内试鞋,并爽快的决定要买下两双,店员小刘(化名)十分高兴,急忙跑到货仓给顾客拿货,期间将自己一部全新的OPPO手机放在了仓库门旁,年轻女子见该手机十分不错,且店员小刘毫无防范,便临时起意顺手牵了“羊”,买了鞋得了个“免费”手机似乎还赚了呢。

一早开门就成功交易了两单生意,店员小刘心里原本是十分喜悦的,但万万没想到两单生意过后,自己手机却不见了,小刘这下才反应过来急忙报警。

 

隆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图侦专班接到报案后,迅速安排专人展开侦查。通过调取店内及店外监控视频,加之民警多日缜密侦查,最终成功锁定嫌疑人杨某,并于17日下午4时许,在兰城路与保岫东路交叉口附近,成功将涉嫌盗窃手机的杨某抓获,追回被盗手机一部。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14日上午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