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给我一脑鞭,我绝对二话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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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9-3 -16_A/2017-0104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0-28
我叫马某,男,37岁,隆阳区水寨乡人。昨天,我终于从隆阳区拘留所出来了。
我是14日因寻衅滋事进拘留所的,回头看看过来的十几日,想想都心急,就说大前晚吧,拘留室一位老兄拉肚子,就在拘留室里的便桶解决,一览无余,恶臭不说,听听声音都恶心。他也痛苦恼羞地吼叫:“我50岁当阿公的人了,当着十几个人方便,认为我想?人有三急,实在没有办法,忍忍吧”。那一夜十几个男人,捂着耳朵、捏着鼻子,卷缩在被子里,一夜无眠。有个室友悲凉地说了一句:“明明本来投胎做了个人,现在吃的、拉的、睡的都在一处,跟家里关着的鸡有什么区别?兄弟们出去,堂堂正正、规规矩矩做人,千万不要在这种地方见面了。”
这15日,每顿两个素菜,下午6点吃完饭,就进入拘留室,到第二天才能出来,在拘留室那么狭小的空间,十几个大男人既压抑又局促,白天漫长,黑夜空虚,如果有人偶尔路过,我们就纷纷拥挤着伸长脖子像家里养的大鹅一样张望,打发一下这铁窗中煎熬的时间。
那日,家里老老小小来拘留所探望我,只能隔着厚重的玻璃通过电话交谈,我明显看到老母亲瘦了好多,而乖巧的女儿只知道哭。别说她们了,拘留所这种地方,我也是第一次进来。我长期在外面打工,在种甘蔗,10月14日,我从外面回来,11点就被几个长时间没见的小伙伴约出去喝酒,本来还有正事要做,也和他们说了随便意思意思,结果后面一瓶接一瓶,“刹车”都失灵了,一直喝到下午4点钟,已经喝了很多,意识都不清醒了,我一个人到乡政府去办我的正事了,不知道如何下的车,反正摩托车倒了,我自己扶不起来,当时就感觉“天是老大、我是老二”开始大喊大叫。
看到走过来一个小伙子,我叫嚣着让他把我的车扶起来,上前动手拉他,让他一定要怎么,印象中还动手把他的衣服都撕烂了,当时酒醉状态已经很严重,处于无意状态,想起什么就做什么,根本没有考虑其他问题,各种无理取闹。后来民警把我带回水寨派出所,我都还处于酒醉状态,直到晚上11点多钟才稍微有点意识。
现在想来,酒这种东西,真是坑爹,本来要去乡政府办点正事的,没办成不说,还把自己耽误进了拘留所15天,不过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啊,所以老一辈的人说的一点都没错。在外打工我媳妇没法管到我,这次出来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找和我在一起打工的伙伴监督我,如果再见我喝酒,直接给我一嘴巴,我绝对二话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