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派出所联合法制大队依法取缔隆阳首家“黑”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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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3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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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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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7

为净化隆阳治安环境,全面掌握辖区行业场所治安情况,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力度,725日永昌派出所联合法制大队,依法取缔一家“黑”宾馆

74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客户被人控制了3天,需要解救,派出所民警通过侦查在一无名宾馆内,解救了被困人员,破获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等6人。

随后,永昌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立即对该无名宾馆进行检查,通过深入侦查,发现该无名宾馆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也未曾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民警及时与分局法制大队取得法律支持,对该无名宾馆以粘贴公示的形式进行停业警告。

经依法检查,在宾馆里面查获了旅客住宿登记本及宾馆入住定金本各一本,办案民警经多次与相关法律部门咨询, 725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隆阳首家“黑宾馆老板”施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没收非法所得,并对其经营的旅馆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