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公安分局冬春“捕鼠”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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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9-3 -16_A/2016-1229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26
岁末年初,隆阳公安分局结合辖区治安形势,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2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财类犯罪冬春“捕鼠”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案件高发势头。
短短两月,共破获诈骗、盗抢等各类案件4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名,追回被盗摩托车、电动车63辆,手机37部,现金38万余元及玉镯、玛瑙、金项链、外币、电动车电瓶等一批赃物,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12月18日,分局召开冬春“捕鼠”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捕鼠”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隆阳分局冬春“捕鼠”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捕鼠”行动上升为“一把手”工程抓落实。 同时,把侵财类案件高发的永昌、兰城、板桥、金鸡、河图、辛街等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工作区域,并细分为永昌、兰城、坝区三个片区小组,抽调刑侦、网安、辖区派出所警力39人充实到专项行动小组中,全力负责捕鼠工作。
刑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小组作为行动的主力军,巡特警、网安、指挥中心大队及各派出所、各警种根据自身职能特点,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力支持、参与、配合专项行动。
行动中,专项行动小组认真分析研究发案规律和特点,刑侦、指挥中心、情报同步上案,形成侦查合围之势,破案攻坚效能大幅提升,共破获各类案件4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3人。
指挥中心通过开展视频监控巡查比对,共提交研判成果报告53期,协助破获案件32起,等待侦破案件88起,成功破获向某等人特大吃饭“托”诈骗案、湖南籍人团伙盗窃摩托车案,刘某、张某等人扒窃案等一批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积极侦破案件的同时,将破案与追赃挽回损失并重,大力开展追赃工作,破获案件涉案价值达195万余元,追赃达83.65万余元,追赃率为42.68%,大大提高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期间,分局充分运用隆阳警方微信平台,发布涉案嫌疑人图像、体貌特征等信息,向广大粉丝征集涉案线索,服务侦查破案。并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行政案件最高奖励500元,刑事案件最高奖励1000元,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吸引粉丝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2015年12月以来,隆阳警方微信后台收到举报线索 100余条,协助破获案件20余起,分局共发放“微信红包”1700元。行动开展后,辖区侵财类案件1月发案 270余起,2月来发案130余起,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捕鼠行动成效初显,辖区平安指数明显上升。